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一)一定要是由于感情不和睦而分居。(二)分居的时间一定要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对于夫妻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认为是夫妻两个人分开居住。(四)夫妻分居满两年应该用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