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份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
释义 | 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及其相关问题。离婚协议需要满足离婚条件才能生效,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具有最强效力。若备案协议未涉及约定,但之前的协议有详细描述,则前者有效。若备案协议未涉及约定且之前协议有矛盾,以最后一份协议为准。若协议内容简单且财产分割不明确,则需要法院介入解决。 法律分析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是否写了就为有效,这里,我们就将相关离婚协议的问题,律师谈些自己的建议。 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所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之前,当事人都是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 如果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后所产生的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如何处理?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结语 离婚协议的效力并非仅凭书面的存在,而是需要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方能生效。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最强的效力,若备案协议中未涉及的约定在之前的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且可操作,该约定也应视为有效。若离婚协议过于简单且财产分割不明确,可能导致争议,此类问题一般需要通过法院解决。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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