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异议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释义
    房产异议登记是对即将转让的房屋产权存在异议而采取一种临时措施。这用临时措施是需要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一、房产如何预告登记
    办理房产的预告登记需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二、办理房屋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由此可知,在登记实践中,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房屋权利变动的原因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办理登记记载错误可以申请更正吗
    房屋登记出现错误的,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权利人应当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