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来宾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二)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来宾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材料 律师执业登记表; 蓝底2寸正装照片; 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 身份证; 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的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的证明; 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交还原所律师执业证; 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档案、财务已结清的证明; 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及同意转所的证明; 退伍转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