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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处理轻微事故的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其处理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其次,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保存好收据。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最后,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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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1: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