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
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果改变的,应当根据重新检验、鉴定结果在五日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多少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 《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类表》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为A类行为即严重过错行为和B类行为即一般过错行为。 ①一方当事人仅有A类行为,另一方没有A、B类行为,有A类行为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一方当事人仅有A类行为,另一方仅具有B类行为,有A类行为的人承担主要责任,有B类行为的人承担次要责任。 ③一方当事人同时具有A、B类行为,另一方仅具有A或B类行为,同时具有两类行为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④双方均有A类行为或者各方同时均有A、B类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⑤双方均没有任何A、B类行为的,双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有如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成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对无法查清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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