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处理权,对于房产分割,有以下情况: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可以撤销,离婚时不予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怎么分割房产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民法典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如赠与、父母出资购房等,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或者进行其他约定。因此,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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