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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协商包括了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两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发不发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即仅有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给劳动者设定违约金):
    单位出资培训:单位出资培训并与接受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
    (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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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