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是否存在黄斑疾病的等待期取决于保险条款中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设立等待期来规避保险欺诈行为,确保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等待期。等待期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等待期内,因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业务协会重大疾病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第六条:保险合同期间内,因被保险人患有以下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黄斑病变、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科疾病。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重大疾病保险监管办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黄斑病变等部分疾病的等待期,等待期不超过180天。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注意保险条款中是否存在黄斑疾病的等待期,并且了解具体的等待期时限。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等待期,避免引发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