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分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吗 |
释义 | 公司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购而设立公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公司资本规模较大,各国公司法对其设立程序有严格限制,如中国规定发起人认购股份应占总股本的35%。 法律分析 总公司的名字+地区名+分公司,就是分公司的名字。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结语 总公司的名字+地区名+分公司,就是分公司的名字。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另外,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股份设立公司,而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特定对象募集。发起设立较为简便,而募集设立涉及投资者利益,各国公司法对其设立程序有严格限制,如中国规定发起人认购股份应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出租或者有偿转让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所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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