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1、十级级的标准,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2、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八级标准,12肋以上骨折。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在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综上所述,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战斗伤残。由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相应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