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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证通常意义上是指房产证。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 物权 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二、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
    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 地役权 、 抵押权 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
    6、所有权具有观念性。
    7、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
    三、所有权的限制有哪些
    民法和其他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权进行的限制主要表现为:
    1、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行使所有权时必须注意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
    4、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将其他财产收归国有。
    

法律客观:
    


    农村房产所有权的界定: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农民对宅基地拥有的是使用权,对在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具有所有权。4、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农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宅基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密不可分,只有当农民同时拥有两个证书的时候,才具有对房屋完整的权利。5、《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上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鉴于你们双方离婚时,共建房屋尚未取得两证,对未经确权的房屋进行了处置,起码约定存在程序瑕疵,应当视为效力待定。如果履行补办手续取得两证,你的房屋所有权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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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6: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