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一般情形下,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之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怎么算立案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下发“立案通知书”时,即算立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院立案庭不给立案怎么办 法院不予立案的处理: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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