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当然离婚时不一定按一家一半进行分割,还要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孩子、过错方等综合考虑,另外还要考虑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以及房产份额是否约定,是公共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