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释义 | 基层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和仲裁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若当事人拒绝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对财产判决不执行如何处理 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 2、对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 3、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4、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被宣布解除,不需要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最快多久可以执行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判决书生效后不执行多久会失效 判决书生效后不执行,不会失效。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判决书虽然依然有效,但是不具有执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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