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要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必须要对方亲口承认,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么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出轨一般包括以下几类证据: 1、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的录像或照片,能够较为清晰反映出双方存在不轨的行为; 2、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3、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 4、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或需要亲子鉴定; 5、暧昧短信,但一般情况下证明力不强; 6、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等等。一般情况下,关于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较难收集,非出轨方可以要求出轨方作出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及其他书面证据,以防将来离婚时可以用到。 一、婚外情需要开什么样的证据 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2、物证: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