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副页是给孩子上户口用的。如果丢了,孩子的父母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出生证存根和母亲分娩记录复印件;去开具《出生证明》的部门复印登记记录。父母拿到这些复印资料,去当地所在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补办《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副页是给孩子上户口用的。如果丢了,孩子的父母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出生证存根和母亲分娩记录复印件;去开具《出生证明》的部门复印登记记录。父母拿到这些复印资料,去当地所在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