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协议书上写明下列条款的,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签名; 8、日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