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份制公司进行清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和公司注销程序的相关内容。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需要成立并备案,制定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制定清算分配方案,最终制作清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确认。在注销程序中,公司需要内部作出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完成清算分配方案,最后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如下:首先成立清算组,接着对清算组进行备案;然后制定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接着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在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定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接着制定清算分配方案;最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并提交给股东会确认。 一、我国的企业股东清算注意什么 企业股东清算需要注意的问题有:需要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方式: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3、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6、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确认。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和公司注销程序的相关内容。在破产程序中,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接着对清算组进行备案,然后制定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等事项。接着,在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定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制定清算分配方案,最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并提交给股东会确认。在注销程序中,公司内部需要作出解散决议,然后成立清算组,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完成清算分配方案,最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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