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总公司是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