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赔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伤残赔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只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怀孕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判决; 3、根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一般不允许男方提起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女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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