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