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可在参保所在地通过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养老保险”APP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缴费渠道 1.信合:“陕西信合”手机APP缴费; 2.银联:“云闪付”手机APP缴费; 3.“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必须绑定信合卡)。 4.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和姓名--缴费档次)参保人可通过“云闪付”APP的首页“社保缴费”办理缴费业务。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2014年2月以后参保的,从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满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其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60周岁15年以上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滞纳金,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作为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加附加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年龄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60周岁时缴费(不含补缴),缴费时间晚于满周岁当月的,从满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接受待遇后,不能再继续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