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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子买房后房价大涨,卖家可以请求补偿吗
释义
    男子买房后房价大涨,卖家一般不可以请求补偿。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一、买二手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吗?
    买二手房合同签了不可以反悔,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否则反悔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1、重大误解情形下的合同撤销权。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欺诈情形下的合同撤销。对于合同相对人的欺诈来说,必须要有一方当事人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以欺诈一方明知某种真实情况为前提,既包括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的故意,也包括诱使对方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同时,还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包括: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其他故意使相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最后,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以及作出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虽然有欺诈行为,但是受欺诈方在签订合同前已经知道了真实情况仍签订合同,则不存在陷入错误认识,因此也不存在错误的意思表示,受欺诈方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3、乘人之危并导致合同显示公平情形下的合同撤销。
    4、一方或第三人胁迫情形下的合同撤销。
    与欺诈的构成要件类似,也要求一方当事人有胁迫的故意,一般是为了要挟对方实施胁迫方所要求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其次,一方当事人实施了胁迫行为,一般是通过将要发生的事实或者现实发生的危险胁迫对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合法的手段威胁对方并不构成胁迫。比如,双方签订预约合同约定未来订立本约,但是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就以起诉对方威胁对方,最后双方订立本约,因为订立本约是受胁迫方的合同义务,相对方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合法手段,因此,不认定为这种行为构成胁迫。
    三、房屋买卖合同不到期了,如何解约?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由于出现了约定或者法定的情形,或者一方违约的,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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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