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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贷提前还款手续流程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前偿还银行的房屋贷款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并且提前偿还银行的房屋贷款的,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仍然需要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和清偿利息。
    一、借款人违约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借款人违约至少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下:
    1、银行提前强制收回贷款或终止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2、银行对借款人实行加息处罚;
    3、借款人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调查系统,限制借款人申请贷款和信用卡;
    4、未按期偿还本息,甚至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约定借钱利息要注意的有哪些
    约定借钱利息时应注意的地方有:
    1、个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否则本金以实际借出的数额计算。
    三、房贷离婚后要怎么分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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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0: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