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云南8岁女孩遇害怎么判 云南8岁女孩遇害怎么判刑:8月24日10时45分,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接到当地村民刘某报警称,自己8岁的女儿当天10时许在庙坝镇麻柳歇凉树附近走失。接警后,庙坝派出所随即发动村民在组织寻找,并通过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了失踪信息。8月26日,当地警方向记者证实,失踪女孩已经确认遇害,遗体已在当天被发现。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