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案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2,你与学校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你们的服务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你们应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严格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4,你报了名之后要求退学,你是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5,你如果还没有去上课,有权要求他们退费。对方以你没有收据为由拒绝退款是违法的。 6,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不履行,需要承担给担违约责任。 7,如果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你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8,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则你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