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在新居住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对于按照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或者人头费的,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也可以享受安置待遇。《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