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制内请假扣工资吗 |
释义 | 体制内请假可以抵消加班,病假不扣钱,事假超过15天就会扣工资的。 请假是否扣工资要分情况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员工请病假和事假单位扣工资的方式是,病假扣除的工资不得高于当月应当出勤的每天的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事假扣除的工资一般是按照职工每月应当出勤而未出勤的天数进行的扣除的,在扣除病假工资时,不得使员工的工资在扣除后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有编制的老师请病假不扣钱。具体政策如下: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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