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的关系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除非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此之前的关系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关系被视为同居关系,未受法律保护。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除非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被视为事实婚姻,否则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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