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试用期辞职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结算日为离职日当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