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书面形式不是我国合同成立有效的必要条件。合同生效的必备的条件有: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等。 定金条款要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有效。定金条款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合同中的一部分,合同无效时,定金条款无效。但是定金另有规定的,定金条款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合同而存在。 2、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担保法》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3、合同必须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4、应当在定金条款中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条款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条款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我们可以了解到定金条款是不是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要依据法律有没有强制规定而定的,如果有强制规定的,应该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