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单位 |
释义 |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旧劳动合同未解除,在不影响完成现任职单位的工作任务且现任职单位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和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新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如果劳动者兼职并因此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已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凭此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该内容由 陈文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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