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明确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教育、宣传等17个部门责任,以及学校和家庭责任,建立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预防溺水工作,街道、村(社区)、家庭、社会、部门“五位一体”,全体总动员,织牢“安全网”,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联防联控。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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