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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具备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纪的,重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等等都属于不具备结婚的情况。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婚姻可撤销情形有哪几种
    可撤销的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情况。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是无效的吗
    可撤销婚姻不是完全无效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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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