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可以被辞退的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等。 法律分析 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后是否享有合法保护?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合法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员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待遇。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后,雇主应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安排,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解雇或歧视怀孕的劳务派遣员工,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因此,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后享有合法保护,雇主应尊重其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合法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员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待遇。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后,雇主应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安排,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解雇或歧视怀孕的劳务派遣员工,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后享有合法保护,雇主应尊重其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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