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哪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 1、建设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总结; 2、整理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 3、向当地安全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并通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多久 根据我国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三、工程合同有效期多久?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建设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包含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9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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