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开厂的合同需协商一致签书面合同,包括双方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等。若一方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拟定合伙开厂的合同的方式是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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