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 退休 职工 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的具体内容如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 伤残 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 工龄 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