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欠工程款的案由? |
释义 | 追讨工程款的案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在诉讼前,需要准备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建筑许可文件等一系列证据材料,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支持追讨工程款的主张。此外,施工过程中需要将工程施工情况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包括设计变更、会议记录、工期延长等,以便防止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证明。 法律分析 一、欠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产生纠纷的,民事诉讼的案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二、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上述的证据都是在诉讼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这些证据材料的搜集、管理。 用书面形式将工程施工的情况固定下来: 1、如发生了设计变更的事实,就必须将相关设计单位、规划部门的书面原件保存下来; 2、施工中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会议记录等,都应由各方参会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 3、如果出现工期延长的情况,应当立即与建设单位等书面确定延长的缘由和处理办法,防止非施工单位原因而被建设单位当作拒付、少付或追究违约责任的理由; 4、如出现连日的大雨或其它恶劣天气导致工程难以进行的,就必须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做好签证的工作,对于被拒绝签证的,应当将原始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留档保存,便于日后索赔。 结语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产生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据,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等。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搜集、管理这些证据材料,并将工程施工情况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招标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招标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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