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分别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和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制订合同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书一般应具备哪些条款? 签订合同书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分别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