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理是什么时限 |
| 释义 | 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执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 法律分析 一、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理的依据 《护士条例》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执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执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护士职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 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毕业证书。 5. 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6. 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7. 通过医疗机构组织的面试和考核,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受理其注册申请: 1. 不符合上述条件1、2、3、4、5的。 2.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具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 4.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综上所述,护士执业注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国籍、遵守法律、具有护士职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通过医疗机构组织的面试和考核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不受理其注册申请。 结语 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依据《护士条例》第七条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办理首次注册时,还需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和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2020-03-27)\t第七条\t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护士条例(2020-03-27)\t第九条\t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医师法(2021-08-20)\t第六条\t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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