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法定其他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