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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子关系到底能否解除
释义
    无法脱离父子关系。因为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一、收养的特征有哪些
    (一)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二)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三)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四)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二、离婚小孩探视权时间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离婚小孩探视权时间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探望权。
    现行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的现实意义。
    1.符合父母子女身份和血缘关系。夫妻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两种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结成的婚姻关系,依照法律程序而成立,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而解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进行解除。因此,离婚只能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和血缘关系。父母子女之情,属于天理人伦,犊之心,渴望父母疼爱之意,人所共知。在法律上规定父母探视子女的权利,确属必要。
    2.易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调解解决。
    3.为探望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法律上断绝父女关系怎么处理
    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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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