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河南省搬迁补偿标准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的主旨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补偿标准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重置成新价计算。行政机关需按法定程序执行征地或拆迁,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河南省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到十倍。 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2、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3、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 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在对房屋予以搬迁的时候,其实本质上就属于对土地的征收,无论是对土地的征收还是对房屋的拆迁,行政机关都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实施征地或者是拆迁行为的,那么就属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结语 在河南省,搬迁补偿标准明确规定了被征收土地和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补偿方式。无论是土地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都有明确的计算标准,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行政机关在征收和拆迁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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