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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4.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2. 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5.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共同条件;1、申请保障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单身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3、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注: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人才引进人员指:享受生活补贴的引进人才,是指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毕业三年内落户郑州,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法律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第十九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二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二十一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第二十二条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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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