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如何追认是有效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凡是接到相对人的催告,催告本人在一个月内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他人未经本人授权所订立合同予以追认的; 本人的追认意思表示应当向相对人直接作出才有效,只是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他人作出是无效的。 2、如相对人没有催告的,本人对于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可以只直接向无权代理人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以只向相对人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均是有效的。 3、如相对人没有催告的,本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应分别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相对人都作出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只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相对人一方作出的,那么追认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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