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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收违法行为的类型
释义
    税收违法行为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情形:
    (一)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2)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等;
    (3)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4)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帐号;
    (5)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资料;
    (6)其他违反日常税收管理行为。
    (二)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
    偷税: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缴税款。
    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纳税款。
    骗税: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逃避追缴欠税:以转移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拒不缴纳税款:逾期不缴或少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
    妨害发票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未按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存放空白发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
    综上所述,建议参考上述内容了解税收的违法行为,不要做出违法行为,不要偷税漏税。积极履行国家义务,促进国家发展,提高人民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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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