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最高赔偿数额为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63条第1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