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是否需要结婚证? |
释义 |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离婚后男女双方若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需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证需要满足自愿结婚、年龄条件、无配偶限制以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条件,并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就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登记结婚证流程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办理手续具体如下: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拓展延伸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领结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需要有效的通行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三、是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领到结婚证的 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领,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结语 婚姻登记是维护婚姻关系的重要手段,而结婚证则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证明。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就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因此,办理结婚证是每一对夫妻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是维护婚姻和谐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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